5月24日,平谷東高村鎮大旺務村旁的廢舊大院里,塑料薄膜僅蓋住了一小部分污染土,大部分土仍然裸露著。 新京報記者 薛珺 攝
  ■ “平谷一村莊旁堆放刺鼻污染土”追蹤
  新京報訊 (記者李寧)近兩個月來,不斷有渣土車將待修複的污染土運至平谷東高村鎮大旺務村旁的廢棄大院堆放,形成高約10米,面積約足球場般大小的土堆,並散髮刺鼻性氣味,村民擔憂氣味對人體有害,也怕對地下水造成污染。昨日,平谷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已經停止向該村莊旁運送污染土,本月29日起,將開始把已經運送過去的污染土拉走。
  污染土地準備開發先得“消毒”
  這些污染土堆放在大旺務村西南方向的一個廢舊大院內,距最近的大旺務村村民家約200米。
  村內多位村民稱,約兩個月前,開始有大批渣土車往這兒運送污染土,村裡瀰漫著難聞的刺鼻性氣味。村民們多次到現場,要求對方停止運土,對方停了20多天后繼續運。
  據介紹,污染土是從平谷區一處化工廠運送過來。該企業主要生產食品添加劑,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可揮發性污染物,對廠址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010年,該污染企業搬遷後,原址地塊的土地性質從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準備開發。平谷區政府根據要求,修複該地塊下的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複土壤約33萬立方米。
  污染土遷至何處還在研究
  昨日,東高村鎮委書記李平稱,因為村民反對,經過平谷區政府研究決定,停止往大旺務村旁運送污染土,已經運過去的土,預計從本月29日開始拉走。
  “現在我們還在研究方案。”李平說,廢舊大院本來應該作為修複污染土的場地,現在區政府決定更換修複污染土的場地,“至於要拉到哪兒,我們仍在找地方。拉到別的區縣,人家也不願意。”
  ■ 追問

  污染土修複為何選大旺務村附近?

  全區符合條件的僅此一處
  據東高村鎮委書記李平介紹,當初該化工廠還未搬遷時,其周邊居民就曾多次反映,化工廠產生一些難聞的味道,區里決定先將企業搬走,再將地下的污染土和地下水修複,“這本來是好事。”
  為何把需要修複的污染土運至大旺務村附近,這一直是村民關心的問題。對此,李平解釋說,目前,平谷區可用於修複污染土的地方很少,“只有東高村鎮有,這個位置就是大旺務村旁的那個廢舊大院。”
  “這次要修複33萬立方米的污染土,需要一個很大的場地,山裡沒有那麼大的地方。”李平說。
  平谷區環保局副局長吳亞軍說,污染土肯定不能放風景區、滑雪場等旁邊。對於這麼大面積的污染土修複,選址得考慮符合地質條件,有足夠大的堆放面積等因素,滿足這些條件的只有這一個地方,“專家也對這個地方進行過論證,說可以放這兒。”
  “根據規定,短周期的修複工程,不用做環評。”吳亞軍說,污染土放在大旺務村旁邊,確實沒有做環評報告,“但我們定期會監測對村子的影響。”
  選址是否獲得相關批覆?

  獲批方案中明確點出地址
  此前,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曾經對修複污染土一事進行過審批,但是審批文件中,並沒有明確指出要放在大旺務旁邊。
  該村多名村民理解為,這是相關單位隨便將土堆放在村子旁邊。
  昨日,平谷區環保局副局長吳亞軍說,在施工前,這個方案確實經過了審批,並且審批文件中明確指出了大旺務村旁邊的一個廢舊大院,“就是現在放污染土的那個位置。”
  “市(環保)局批了三個文件,區環保局批了一個。”吳亞軍說,市環保局批覆的文件分別是污染場地的環評報告、污染土壤修複的技術方案、修複污染土壤的實施方案,在具體的實施方案里,明確提到了這個地方。
  吳亞軍說,在審批前,他們曾經聘請了專業的團隊和專家,對這些方案進行論證,“對環境影響等各方面因素都考慮到了,審批手續全都齊全合法。”
  昨日,北京市環保局未對此事做進一步回應。
  污染企業土地如何進行修複?
  企業搬遷,建設單位需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土地進行評估,即場地環境調查。如企業的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含有有毒有害化學品等,就要對土壤大概的污染範圍和程度進行深入分析。
  通過初步和詳細採樣分析,得出是否需要風險評估或者修複的結論,並編製場地環境調查報告,其中包括對土地修複的建議和風險評估報告。
  風險評估,包括危害識別、暴露評估、毒性評估等。通過場地環境調查的資料和數據,分析場地內所關註污染物遷移以及其危害敏感受體的可能性,最終得出風險評估報告。
  建設單位將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報告等遞交給環保部門,環保部門對土地修複的評估方案審查並批准。
  土壤修複,同樣的技術根據其處理的位置不同,可分為原位和異位修複。
  異位修複場所、距離居民區的防護距離等,是根據有資質機構的環境影響評價來確定,土壤也必須經過專門從事污染土壤修複的單位進行修複。
  修複結束後,環保部門對修複進行工程驗收併進行回顧性評估,即土地開發商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場地做環評,評價治理修複後場地對地下水、環境空氣等環境的影響,進一步論證環境適宜度。
  註:在場地評估、風險評估、土壤或地下水修複、驗收等過程中,環保部門將進行監管。
  ■ 觀點

  “土壤修複場所

  應進行環評”
  環評專家認為,土壤修複場所距居民區的防護距離應據具體環評確定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該土堆距最近的大旺務村民家約200米,選址經過了專家論證,但沒有經過環評。
  對此,環評專家、環保部城市環境管理專家組成員彭應登認為,從環保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精神而言,任何對城市開發建設的項目或者行為,無論長期或者短期,都要通過環評,“200米的距離對村民是否有影響,我認為要經過環評。”他舉例說,目前影視拍攝場所的搭建都要經過環評,更何況是污染土壤的修複。
  彭應登說,土壤修複場所距離居民區的防護距離應該是多少,是根據具體的環境影響評價來確定。土壤污染主要包括重金屬污染、持續性有機污染等,對周邊老百姓的影響程度和方式都不一樣。如果該場所經過了專家論證並且通過環保局審批,那麼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有一個問題值得關註,就是該土壤如果對老百姓的呼吸產生影響,說明土壤沒有覆蓋或者密閉,“這個顯然不符合規定。”
  他介紹,受污染的土壤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必須進行覆蓋,不能裸露在外造成二次污染。也就是說,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並沒有遵守環保規定,修複的企業和環保部門都有責任。
  此外,彭應登認為,平谷是北京最後一塊沒有完全被污染的地下水源地,如果污染土沒有處置好,危及到地下水,將會成為一個大問題。對於該處污染土壤的修複,能否達到無害化處理,後面監管不能放鬆。
  新京報記者 鄧琦
  在土壤修複過程中,政府的監管和技術指導必不可少,還需強化對土地修複政策和經濟環境的引導。如何通過制定財稅政策和刺激政策,引導土壤場地的修複需要研究。——彭應登
(原標題:平谷:村莊旁污染土29日起運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f82vfblt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